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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对大米出口商实施五级信用评级

越南工贸部拟将大米出口商划分为五个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将影响集中出口合同牵头企业的选定及相关数量指标的分配。

越南拟对大米出口商实施五级信用评级

评级将影响合同数量分配

越南工贸部拟对大米出口商实施五级信用评级,并以此建立集中出口合同业务的分配机制。相关内容已写入大米进出口经营规定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据Thanh Nien报道,该草案拟取代越南政府第107/2018号法令和第01/2025号法令。出口商将接受评分,并被划分为信用非常高、信用高、信用中等、信用低和信用非常低五类。评级将成为指定集中合同交易牵头企业以及分配相关出口数量指标的重要依据。

这项方案可能改变企业参与越南部分大米贸易的方式。相关合同由中央层面协调,而不是由各出口商独立争取。经营业绩和合规记录较强的企业将获得优先权,评级较低企业的分配量则会逐级减少。

年度业绩与合规情况决定评分

评级将依据企业一年的经营结果,指标包括出口量、市场开发情况,以及是否遵守报告制度和大米流通储备要求。

这意味着,集中合同的准入将同时取决于商业表现和监管合规。出口商如希望获得更大份额,不仅要证明销售能力,还要展示市场开发成果,按时提交报告,并履行库存义务。

对大米进口商而言,集中合同数量可能向少数业绩记录较强的越南供应商集中。对出口商而言,报告体系、库存管理和市场开发证明将具有更直接的商业价值。原始报道没有说明评级何时生效,也未披露各项指标的具体权重。

牵头企业保留直接出口份额

按照草案,牵头企业可以直接出口集中合同所涉大米数量的20%。如果有两家牵头企业,直接签署集中合同的企业可获得这20%份额中的三分之二,另一家牵头企业获得其余三分之一。

信用非常高的企业所获分配量不得超过牵头企业。在此以下,每降低一个相邻信用等级,分配量不得超过上一等级的50%。这一安排会明显拉开相邻等级之间的业务规模,使最终评级直接关系到企业可获得的出口数量。

政策旨在强化大米价值链

Thanh Nien援引部分企业的观点称,越南从事大米出口的企业很多,但实力较强的企业并不多。许多企业主要从事买入和转售,尚未建立一体化价值链。

越南政府提出的发展方向,是建立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大米价值链,并鼓励企业增加对生产环节的投资。拟议评级制度被视为提升越南出口商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方式。其实际影响将取决于最终评分规则、评估透明度,以及通过集中合同交易的大米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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