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

越南国会将审议烟草控制法修订草案:电子烟与加热烟草拟纳入监管范围

越南国会即将审议《预防和控制烟草危害法》修订草案,该法自2012年施行至今已超过13年。卫生部提议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以及“其他烟草制品”纳入适用范围,但法律界人士警告,若基础定义不清,监管部门面对新产品仍将无从下手。

越南国会将审议烟草控制法修订草案:电子烟与加热烟草拟纳入监管范围

越南国会即将审议《预防和控制烟草危害法》修订草案。这部法律自2012年通过后一直是该国烟草市场的主要规范,施行已超过13年。据Tiền Phong旗下媒体SVVN报道,此次修法需要消化技术、电子商务和商业模式的快速变化,以及立法当时尚不存在的产品品类。

卫生部提出了一系列新条文,其中商业影响最大的一条,是把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以及“其他烟草制品”这一兜底类别纳入法律适用范围。这种扩展把一项公共健康措施变成了市场边界的划定:同一套表述将决定哪些商品可以在越南生产、进口和销售,哪些不可以。

定义决定禁令能走多远

越南司法部民事经济法律局原副局长Lê Đại Hải表示,正是这些政策影响面广,才更需要对立法质量保持审慎;局部修订可能不足以应对市场和技术层面的根本性变化。

多位国会代表提出了相近的看法:禁令的价值取决于其背后法律定义的质量。当草案从电子烟、加热烟草延伸到“其他烟草制品”这一更宽泛的概念时,问题不只在于监管目标,还在于如何识别监管对象。在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专职工作的代表Nguyễn Quỳnh Liên认为,相关概念既要足够具体以便执行,又要足够宽泛,以免在技术发展面前迅速过时。Lê Đại Hải警告,如果基础定义没有充分标准化,监管部门面对新产品仍会束手无策,未来还将再次面临修法压力。他表示,无论最终选择禁止还是允许商业化,有效监管的基础都是清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中国的标准工作被列为参考

越南的讨论借鉴了中国对同类产品的处理方式。中国目前尚未就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和尼古丁袋在国内市场出台专门的法律框架(个人使用仍被允许),但国家烟草专卖局(STMA)已经着手建立并正在完善这些品类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越南科学技术部下属越南标准质量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处处长Lê Thành Hưng列出了具体参数:

  • 中国国家标准草案将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中加热烟草原料的设备温度限定在不超过380°C。
  • 传统吸烟的燃烧过程温度为700°C至1000°C。
  • 对于口含烟草,二手暴露造成的危害被描述为几乎不明显。

对生产商和进口商而言,这类数字就是准入门槛:写进标准里的数值决定哪些设备和烟弹归入某一监管类别,哪些被排除在外。越南草案目前没有可比的技术基准。

投资环境与管控措施同等重要

这场讨论已经超出烟草行业。当前的制度完善过程围绕一个更宽的原则展开:法律不仅要管理风险,还要为发展提供动力,规则应建立在科学数据、全面的经济社会影响评估以及适应技术变化的能力之上。

Lê Đại Hải认为,修法不应只回答“禁什么”,还要明确回答“怎么管”。法律需要划出透明的边界,让民众知道什么被允许,让企业知道哪些投资方向受到保护,也让监管部门有足够依据统一执法。在基础法律概念仍不清晰的情况下一味扩大禁令,可能制造新的法律空白,而不是填补现有空白。他指出,越南正致力于成为创新与高技术投资的目的地,每一项立法决定不仅要从眼前的风险控制角度考量,还要充分评估其对投资环境、国家竞争力以及经济适应技术变化能力的长期影响;立法机关应当“开展全面研究,依据实证科学数据和多维度的经济社会影响评估”,避免为了眼前的形式统一而仓促修法。

我们使用 Cookie 来增强您的浏览体验、提供个性化内容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您可以在我们的政策中管理您的偏好或了解更多信息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