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建议马来西亚建设区域船用燃料枢纽
马来西亚可通过在国内开展VLSFO调和、储存和船舶加注,从石油货物中获得更多附加值。行业专家R. Jeyenderan表示,项目落地的前提是明确海关8号表格申报货物的追踪与加工规则。
提高石油货物的本地附加值
海事行业专家Datuk Seri R. Jeyenderan表示,马来西亚具备成为区域船用燃料枢纽所需的资源和基础设施。该建议旨在利用本国石油和棕榈油资源、储存设施、港口以及位于国际主要航线上的区位优势,扩大燃料调和和船舶加注业务。
Maritime Network Sdn Bhd首席执行官R. Jeyenderan认为,马来西亚不应只接收、储存和转运石油货物,而应在国内增加加工环节。燃料调和、储存并向船舶销售,可将更多附加值留在国内,同时为海事产业链上的企业创造业务。
该建议尤其关注超低硫燃料油VLSFO的生产与供应。在海事及航运业拥有30多年经验的R. Jeyenderan表示,马来西亚可在现有货物处理能力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燃料调和和船舶加注。
亚洲需求与区域原料
《Utusan Malaysia》、Free Malaysia Today和《Kosmo》报道,石油供应中断推高了亚洲燃料需求,为马来西亚扩大面向区域市场的石油及船用燃料供应提供了机会。不过,相关报道没有给出需求预测、产能或投资规模,因此这一枢纽可能达到的体量仍不明确。
周边国家的原料也可为该产业提供支持。R. Jeyenderan提到,印度尼西亚拥有石油和棕榈油,菲律宾则拥有椰子油,这些资源均可用于探索船用燃料生产。这意味着方案不只涉及传统石油燃料加注,也可能纳入棕榈油和椰子油原料,但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燃料配方或采购协议。
马来西亚VLSFO调和与加注枢纽可带动储存、贸易、陆路或海上运输、航运服务以及船舶燃料直供等业务。马来西亚地处国际主要航运通道,这是方案的核心优势:现有过境船舶即可形成持续的加注需求,无须另行创造全新的航运流量。
明确监管规则是落地前提
R. Jeyenderan表示,商业机会能否兑现,取决于政府能否为石油货物的流转和使用制定明确规则,尤其是通过海关8号表格申报、通常称为K8的货物。货物在入库、设施间转移或进行调和时,都需要有清晰记录并可追踪。
监管的核心问题是货物进入储罐后,运营方可以开展哪些操作,特别是不同石油产品混合时应如何处理。清晰的规则可为仓储运营商、贸易商、船用燃料供应商和其他投资者提供确定性,同时帮助政府保护财政收入并防止税收流失。
《Utusan Malaysia》和《Kosmo》援引R. Jeyenderan的话称,马来西亚去年直接税收为2039.91亿林吉特,而一个未在报道中具名的邻国为3103.8亿林吉特。这组数据用于说明马来西亚可依托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增加政府收入,并非对船用燃料行业潜在财政贡献的测算。目前方案仍属于行业建议,报道没有提及政府时间表、已落实投资、规划产能或枢纽选址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