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

伊朗取消罐装豆类出口禁令

伊朗贸易促进组织已通知各执行海关,罐装豆类不再受部分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禁令限制。该决定重新为伊朗食品加工商打开海外销售渠道,但通知没有公布出口量、目的地或原禁令的实施期限。

伊朗取消罐装豆类出口禁令

海关收到解除禁令通知

伊朗已取消罐装豆类出口禁令,国内食品加工商和贸易商可重新通过该国海关系统办理出口。Eghtesad Journal援引Bazar报道称,伊朗贸易促进组织已将解除限制的决定通知各执行海关。

这项措施属于一项范围更广的行政调整,涉及伊朗《进出口条例》第1至24章中部分商品的出口限制。这些章节总体覆盖农产品、食品和饮料。已公布的通知没有说明出口量、海外买家、价格,也没有注明罐装豆类原出口禁令从何时开始实施。

两个税则项目获得豁免

通知提到编号8350616、日期为1405年Mordad月12日的函件,该函涉及解除第1至24章部分商品的出口禁令。文件还附有工业部公共工业部门在1405年Shahrivar月7日出具的函件,以及与此前农业贸易清单有关的配套材料。

此前的清单附在农业部贸易发展代理负责人于1405/4/9签发的编号503425函件中。通知称,两个税则编码项目不受相关章节出口禁令约束。报道明确提到罐装豆类已获解禁,但没有公布这两个编码,也没有说明另一个项目是什么。

加工商重新对接海外买家

对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而言,该决定消除了现有产能与海外客户之间的一项直接监管障碍。出口商可在遵守伊朗其他贸易和海关规定的前提下,再次为符合条件的罐装豆类办理清关。实际效果取决于各海关执行通知的速度,以及企业恢复商业合同和物流安排的能力。

此次调整还可为加工商的成品库存增加一个销售渠道,并帮助其重新服务需要稳定供货的海外经销商。不过,现有来源没有提供伊朗罐装豆类产量、工厂产能或历史出口数据。因此,目前无法判断豁免将带来多少新增贸易,也无法确定最可能接收货物的市场。

执行细节仍然有限

这是一项针对性较强的调整:相关税则项目仅被排除在禁令之外,并不涉及财政支持、出口目标或新增产能。通知也没有公布许可证程序、出口配额、外汇义务或豁免可能附带的其他条件。

因此,加工商和贸易商在确认货物前,需要核实适用的税则归类和海关文件。考虑恢复从伊朗采购的进口商,同样需要确认具体产品属于豁免项目。后续海关指引将有助于明确政策范围,并确认不同配方和包装规格的罐装豆类是否均可出口。

我们使用 Cookie 来增强您的浏览体验、提供个性化内容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全部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您可以在我们的政策中管理您的偏好或了解更多信息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