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推进向丹麦和荷兰出口二氧化碳并进行海底封存
德国与丹麦、荷兰签署意向声明,推动捕集二氧化碳的跨境运输和海底永久封存。三方尚未确定出口量、可用库容或融资安排。
德国搭建政策框架
德国正推动将捕集的二氧化碳出口至丹麦和荷兰,在海床以下进行永久封存。据IWR报道,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于2026年10月6日在柏林举行的碳管理论坛首次战略对话期间,与两国签署了两份意向声明。德国国务秘书Frank Wetzel代表德方签署文件。
这些声明旨在推动跨境运输和封存方案,但没有明确出口量、封存地点、预留库容或融资安排。根据现有公开信息,也无法判断这些文件是否构成《伦敦议定书》第6条规定的具体出口所需双边协议。德国已于2025年底通过修订《二氧化碳封存与运输法》扩大相关法律框架。该法支持二氧化碳基础设施和地质封存,但禁止依法覆盖的运输和封存网络接收燃煤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
现有库容仍然有限
荷兰Porthos项目最早将在2027年下半年投运,预计每年封存约250万吨二氧化碳。相关库容计划供鹿特丹港内Air Liquide、Air Products、ExxonMobil和Shell的设施使用,目前没有为德国出口商公布配额。
丹麦于2026年9月18日正式启用Greensand封存项目。首个商业阶段的年处理能力最高为40万吨,二氧化碳主要来自丹麦生物甲烷工厂。运营方称,长期扩建潜力为每年400万至800万吨,但尚未向德国二氧化碳承诺具体库容。丹麦和荷兰已于2023年签署跨境二氧化碳运输协议,挪威也在为欧洲工业设施捕集的排放建设封存基础设施。
运输、成本与工业需求
CCS主要面向水泥和石灰生产等难以消除的工业排放。二氧化碳需要先在工业设施内分离、净化、压缩并完成运输前处理,之后可通过专用管道输送,也可加压液化后装入储罐由船舶运输。抵达目的地后,二氧化碳通过管道进入注入井,被压入海床深处的多孔岩层,包括枯竭天然气藏和含盐水砂岩层。由于泄漏可能带来环境风险,封存地点必须经过地质评估并接受长期监测。
德国的潜在需求规模仍不明确。德国联邦环境局在CARETarget气候情景中预计,到2045年,德国每年可从化石及其他来源捕集和封存163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另有910万吨来自生物源。这些只是情景数值,并非商定的出口量。该机构强调应优先避免排放,并将CCS限制在长期无法消除的剩余排放领域。
融资同样悬而未决。捕集设备、管道、船舶、码头和封存场都需要大量投资,但意向声明没有划分企业与政府的成本,也未说明公共担保安排。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正在制定碳管理行动计划,部分依据来自碳管理论坛的建议。该论坛成立于2026年5月,约有来自120多家机构的200名参与者。四个工作组分别研究二氧化碳来源、运输、封存和利用,另有一个专项工作组提出降低投资风险的方案。在具有约束力的库容、运输和融资协议落地前,这些声明只是政策方向,尚不能构成可运营的出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