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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收紧婴幼儿食品中瓜尔胶及其他添加剂使用规则

欧盟新规限制瓜尔胶E412用于部分婴幼儿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和部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生产商需逐项核查配方和品类适用限量,符合过渡条款的现有库存则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欧盟收紧婴幼儿食品中瓜尔胶及其他添加剂使用规则

部分婴幼儿食品不得再使用瓜尔胶

自8月18日起,欧盟所有成员国开始执行涉及多种食品添加剂的新规。其中一项主要调整,是限制瓜尔胶E412用于特定类别的婴幼儿食品。据Fakt报道,欧盟委员会此次修改的是该添加剂的使用条件,并未在整个食品市场全面禁用瓜尔胶。

瓜尔胶在食品配方中主要用作增稠剂和稳定剂。按照新规,婴儿配方食品和部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特定品类不得再使用E412。但E412并未退出所有食品应用,新限制针对的是面向低龄消费者的明确产品类别。

EFSA评估推动监管调整

此次调整源于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评估。Fakt报道称,EFSA认为,现有数据不足以证明瓜尔胶用于此次审查所涉及婴幼儿食品类别时的安全性。该结论随后成为欧盟委员会修改相关规则的依据。

EFSA并未认定瓜尔胶对所有消费者或所有用途均不安全,其评估聚焦于最低龄人群的特定食品用途。对横跨多个食品板块的生产商而言,这一区别十分关键:在受限品类之外,E412仍可按照相应产品规则继续使用。

新规还调整了卡拉胶E407、刺槐豆胶E410、阿拉伯胶E414、黄原胶E415、果胶E440和改性淀粉E1450的使用条件。不同添加剂及食品类别适用的条件和用量各不相同。企业不能以一套方案处理产品组合中的所有稳定剂、增稠剂和改性淀粉,而需按品类逐项审核。

过渡期避免现有产品立即全面下架

对于受影响品类中含E412的产品,如果在8月18日前已经合法投放市场,可以继续销售至最低保质期或食用期限届满。因此,新规并不要求零售商或生产商立即撤下所有此前合规上市的含瓜尔胶产品。企业仍需保留记录,以证明相关批次的上市时间及其是否符合过渡条款。

针对供4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新规另设了更长的过渡安排。含E412且在2027年4月27日前合法投放市场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这为相关供应商调整配方、验证替代成分和消化现有库存提供了更多时间。

生产商需要逐个配方开展审查

对婴幼儿食品生产商而言,合规工作不只是替换瓜尔胶。企业必须确定每款产品的监管类别,识别所有受影响的添加剂,核对适用条件,并按照相应过渡日期调整生产。由于E412及其他所列成分在成品中承担技术功能,配方调整还可能需要重新测试稳定性、质地和保质期。新规适用于整个欧盟;向多个成员国供货的企业面对的是统一监管变化,但仍需在单品层面管理标签、配方、批次文件和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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