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法规8月12日正式生效,重塑企业合规规则
《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EU) 2025/40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在所有成员国直接适用,取代此前基于94/62/EC指令的各国规则。已有超过十家生产商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止该法规,称其超出欧盟的环境权限。
距离直接适用还有一个月
《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EU) 2025/40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在欧盟范围内直接适用,届时所有在欧盟市场投放包装商品的企业都需重新审视自身合规状况。据delfi.lv发布的法律分析,该法规生效后将取代此前基于旧版《94/62/EC指令》建立的各成员国国内实施模式。在拉脱维亚,该指令此前是通过本国《包装法》转化实施的;新法规生效后将直接适用,无需再通过国内立法转化。
这一时间节点恰逢另一项进展:《综合指令》(EU) 2026/470已暂时推迟了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正式义务。但delfi.lv指出,包括《包装法规》在内的其他欧盟法律文件却朝相反方向发展,大幅扩大了各成员国生产和销售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义务与责任范围。
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的新要求
《包装法规》(EU) 2025/40为所有成员国的包装生产、使用、分类和处置设定了统一标准。根据分析,主要要求包括:
- 禁止投放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超过规定浓度限值的包装,以及铅、镉、汞和六价铬合计浓度超过监管阈值的包装
- 强制要求确保包装可回收或可重复使用
- 要求将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减少至满足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
- 禁止仅为使产品显得更多而设计的包装,包括双层壁、假底和多余夹层
- 限制团体包装、运输包装及电商包装中的过度空置空间
- 自2030年起禁止目前在欧盟市场上仍普遍使用的若干包装形式
- 鼓励消费者使用可重复使用或自带包装的相关措施
该法规对包装的定义范围颇广,涵盖了以往并未被单独视为合规对象的组成部分,例如茶包、贴在水果蔬菜上的标签、火柴盒、订书钉、分配器以及睫毛膏刷——这些部件几乎无法与被包装产品分离并单独回收。
生产商就法规提起法律诉讼
新规则的覆盖范围引发欧洲包装生产商的强烈反对。据delfi.lv报道,已有超过十家企业向欧盟法院提交申诉,要求全部或部分废止《包装法规》。申诉方认为其要求不成比例、损害竞争,并且该法规虽然名义上依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114条(欧盟内部市场协调权限)制定,但实质上已超出该条约第192条赋予欧盟的环境保护权限范围。申诉方尤其要求从法规中删除一次性塑料禁令,以及要求成员国建立全面包装押金制度的条款。
该分析将此事与C-376/98号案件——“烟草广告案”相类比。在该案中,欧盟法院裁定第114条不能被用于追求真正内部市场协调之外的目标(例如公共卫生),并因此全面废止了关于烟草广告的98/43/EC指令。法院认为,欧盟机构不得利用内部市场权限绕开成员国拥有更大自主权的政策领域,其中包括环境保护领域——在该领域欧盟权限仅限于制定最低标准。
合规时间表与处罚
从法律角度看,此次改革标志着包装监管从“产品合规”原则向“全生命周期责任”原则的转变。违规行为将导致不合规包装被召回或撤出市场,并处以行政处罚,法规要求这些处罚必须“有效”,即须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力度。delfi.lv的分析建议,不仅包装生产商和分销商,各行业的制造企业和服务提供商也应评估《包装法规》中哪些要求适用于自身业务,并在2026年8月12日法规直接适用生效前提前着手调整,以降低供应链延误及使用不合规包装的风险。